桂林市市政工程管理處:
報來《桂林市市政工程管理處關于請求審批信義路-榕湖飯店段積水點治理工程實施方案的請示》及有關材料收悉。根據評審結論及專家意見,經研究,現批復如下:
一、為解決信義路-榕湖飯店片區(qū)積水問題,保障信義路及周邊道路正常通行,提升榕湖飯店服務品質,同意實施信義路-榕湖飯店段積水點治理工程(項目代碼:2503-450300-04-01-959341)。
二、項目單位:桂林市市政工程管理處。
三、建設地點:位于秀峰區(qū)信義路榕湖飯店正門。
四、建設規(guī)模和主要建設內容:
項目道路以道路中線現狀標高為基準,向上抬高15-16厘米。抬高路段先銑刨現狀4厘米瀝青面層,然后加鋪瀝青砼路面結構層。路面改造總面積1874平方米,其中機動車道改造瀝青砼路面面積為1396平方米,非機動車道改造瀝青砼路面面積為478平方米,機動車道拆除更換花崗巖路平石及路緣石111平方米,非機動車道拆除更換路平石97平方米;恢復相應改造路段的交通標識標線總計236平方米;新增雙箅雨水口5個,改造單箅雨水口為雙箅雨水口4座,新建d300混凝土管85米;抬高現狀雨水箅子3座,抬高現狀井8座。
五、投資估算、資金來源及建設安排:
項目總投資98.86萬元,其中工程費用為74.48萬元,工程建設其他費用為15.39萬元,預備費8.99萬元。項目資金來源為使用2025年中央城市管網及污水處理補助資金。
項目建設工期1個月。
六、項目單位要嚴格執(zhí)行國家有關招標投標的規(guī)定,項目的建筑安裝工程、勘察、設計、施工、監(jiān)理未達到必須招標標準,招標方式及組織形式由項目單位自主決定。
七、項目批復的相關支持******財政局關于同意信義路-榕湖飯店段積水點治理工程資金籌措意見的函》、《桂林市生態(tài)環(huán)境局關于信義路-榕湖飯店段積水點治理工程項目是否開展環(huán)境影響評價工作的復函》等。
八、項目單位要依法合規(guī)落實建設資金,不新增政府隱性債務,同時避免資金斷裂形成“半拉子”工程。
九、如需對項目批復文件所規(guī)定的有關內容作較大變更的,請及時以書面形式向我委提出變更申請,并按照有關規(guī)定辦理。
十、項目單位應在開工前,依法辦理用地審批、環(huán)境影響評價、規(guī)劃許可、施工許可等手續(xù)。
十一、請嚴格落實海綿城市建設管控指標(根據項目具體情況而定)。
請據此批復開展下階段工作。
附件:項目招標核準意見表
******委員會
2025年5月6日
(此件公開發(fā)布)
報來《桂林市市政工程管理處關于請求審批信義路-榕湖飯店段積水點治理工程實施方案的請示》及有關材料收悉。根據評審結論及專家意見,經研究,現批復如下:
一、為解決信義路-榕湖飯店片區(qū)積水問題,保障信義路及周邊道路正常通行,提升榕湖飯店服務品質,同意實施信義路-榕湖飯店段積水點治理工程(項目代碼:2503-450300-04-01-959341)。
二、項目單位:桂林市市政工程管理處。
三、建設地點:位于秀峰區(qū)信義路榕湖飯店正門。
四、建設規(guī)模和主要建設內容:
項目道路以道路中線現狀標高為基準,向上抬高15-16厘米。抬高路段先銑刨現狀4厘米瀝青面層,然后加鋪瀝青砼路面結構層。路面改造總面積1874平方米,其中機動車道改造瀝青砼路面面積為1396平方米,非機動車道改造瀝青砼路面面積為478平方米,機動車道拆除更換花崗巖路平石及路緣石111平方米,非機動車道拆除更換路平石97平方米;恢復相應改造路段的交通標識標線總計236平方米;新增雙箅雨水口5個,改造單箅雨水口為雙箅雨水口4座,新建d300混凝土管85米;抬高現狀雨水箅子3座,抬高現狀井8座。
五、投資估算、資金來源及建設安排:
項目總投資98.86萬元,其中工程費用為74.48萬元,工程建設其他費用為15.39萬元,預備費8.99萬元。項目資金來源為使用2025年中央城市管網及污水處理補助資金。
項目建設工期1個月。
六、項目單位要嚴格執(zhí)行國家有關招標投標的規(guī)定,項目的建筑安裝工程、勘察、設計、施工、監(jiān)理未達到必須招標標準,招標方式及組織形式由項目單位自主決定。
七、項目批復的相關支持******財政局關于同意信義路-榕湖飯店段積水點治理工程資金籌措意見的函》、《桂林市生態(tài)環(huán)境局關于信義路-榕湖飯店段積水點治理工程項目是否開展環(huán)境影響評價工作的復函》等。
八、項目單位要依法合規(guī)落實建設資金,不新增政府隱性債務,同時避免資金斷裂形成“半拉子”工程。
九、如需對項目批復文件所規(guī)定的有關內容作較大變更的,請及時以書面形式向我委提出變更申請,并按照有關規(guī)定辦理。
十、項目單位應在開工前,依法辦理用地審批、環(huán)境影響評價、規(guī)劃許可、施工許可等手續(xù)。
十一、請嚴格落實海綿城市建設管控指標(根據項目具體情況而定)。
請據此批復開展下階段工作。
附件:項目招標核準意見表
******委員會
2025年5月6日
(此件公開發(fā)布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