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2025年倉山區(qū)東藤路等5段道路通信管道購置工程]項目采購人為[******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],項目資金已落實,現(xiàn)已具備采購條件,擬采取直接采購方式進行采購,現(xiàn)進行公示。
采購內容
【2025年倉山區(qū)東藤路等5段道路通信管道購置工程】
直接采購原因
【本項目為具有資源壟斷屬性或社會性資源僅唯一供應商可提供。】
直接采購供應商
【******有限公司】
公示媒介和期限
本公示僅在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(******)上發(fā)布,其他媒介轉載無效。
公示期:【2025年7月?4?日至2025年7月?8日】
[公示期不少于3天,公示期應為公示發(fā)布第二天開始計算,起始日和截止日應避開法定休假日。]
聯(lián)系方式
項目聯(lián)系人和聯(lián)系方式:【林華】,【******】[采購項目經理/采購代理機構項目經理]
異議聯(lián)系人和聯(lián)系方式:【沈經理】,【******】[本單位異議歸口管理員]
【異議接收郵箱:【/】[僅適用于未使用MSS系統(tǒng)的項目]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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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示期間,如果對本項目采購內容、擬采用的采購方式和供應商選擇等有異議或質疑,應【通過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“招投標-采購異議-提出異議”模塊提出/【以書面形式通過異議接收郵箱實名提出[僅適用于未使用MSS系統(tǒng)的項目]】
采購人:******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
日 ?期:2025年7月4?日